《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是由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旨在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该管理办法主要对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相关扶持政策进行了规定。
其中,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同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也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那么这样的供应商将不享受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此外,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那么该联合体将视同中小企业。特别是,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那么该联合体将视同小微企业。
总的来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扶持政策,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