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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公告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而制定的。以下是该办法的部分内容:

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适用该办法。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该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2. 申请监理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
3. 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的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此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暂不分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管理办法建议查询水利部官网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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